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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2021年秋季小一具体招生办法

来源: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05-21

  (一)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为“外小”)招生办法

  盐田区外国语小学的申请人分为两类:Ⅰ类(学区生源)和Ⅱ类(非学区生源),各学区申请人都可将外小填为第一志愿。

  1.Ⅰ类:占招生计划的60%,面向本校学区招生,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Ⅰ类申请人不足60%,多出名额纳入Ⅱ类,面向其它学区招生。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未被外小录取的和在外小学区租房不满3年的,可第一志愿申报海涛小学,按条件参加积分排位。

  2.Ⅱ类:占招生计划的40%,面向区内非外小学区招生,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二)小一总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要求:

  (1)申请人可填报2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所学校。为确保录取,2个志愿都须依次填满。

  (2)除将外小Ⅱ类填报为第一志愿和外小学区不符合三年租房要求的申请人应填报海涛小学外,各类申请人需将住房所在学区学校填报为第一志愿。若填报错误,第一志愿便无法排位录取。请各位家长慎重填报第一志愿,避免出现因第一志愿申请热点学校,导致住房学区学校不能录取的情况。

  2.录取原则:

  (1)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内积分优先。

  (2)各校学位(外小Ⅱ类生源除外)优先满足学区申请人,若有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对于积分不够未能在本学区入学的生源,区教育局设立“沙头角-海山片”和“盐田-梅沙片”两个大学区,计划内学位原则上实行大学区调剂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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